影/苗栗新蓮寺遭控納骨塔「一位兩賣」 寺方反駁
全國唯一供奉王昭君的苗栗縣後龍鎮新蓮寺,最近遭人投訴指控寺內將納骨塔「一位兩賣」,且納骨塔是沒有建照及使用執照的違建;新蓮寺管委會否認「一位兩賣」,至於納骨塔是不是違建,寺方不願表示意見,目前雙方爭議呈現「各說各說」,投訴者揚言提告。
苗栗縣民沈林傑今天出面指控說,他母親民國73年時將外公、外婆骨灰罈奉厝在新蓮寺蓮光塔2個永久塔位,因母親是獨生女,為日後陪伴雙親且篤信佛教長生祿位可添壽,因此在外公、外婆塔位旁又花12萬元購買B1-767的長生祿位,每年並帶子孫祭祖、誦經迴向,並有照片為證。
沈林傑說,他母親13年前罹癌,但在醫療團隊醫治下身體仍健康、精神佳,今年4月間因栓塞動小手術,術前一晚還能雙手懸空持碗自行進食,手術也成功,不料3天後卻轉為敗血症,搶救無效於5月1日過世。
他表示,家人治喪期間聯繫新蓮寺告知要進塔,才赫然發現他母親買的長生祿位已有他人骨灰罈入塔,讓家人難以置信,但寺方卻堅稱找不到他母親當年購買長生祿位的資料,上月母親動手術後病情突然惡化,長生祿位正巧被他人使用,時間太巧合。
新蓮寺管委會總幹事楊文發表示,蓮光塔可容納2000多個塔位,現有1100多個塔位未使用,寺方清查納骨塔歷來的紀錄及流水號,其中還有只付訂金3000元仍保留迄今的長生祿位,但都找不到對方母親購買長生祿位的資料。
楊文發表示,因寺方認定B1-767是空塔位,才會讓他人骨灰罐「暫厝」,對方抗議後,寺方原擬等暫厝的骨灰罈遷離時,塔位經法事洗淨後再供對方母親奉厝,但未被接受。
他表示,蓮光塔已使用數十年,寺方並非以營利為目的,早年還收容許多無主骨灰罈,納骨塔在殯葬條例公布前就已使用,並非違法納骨塔,日前經管委會決議,寺方已不再接受塔位申請。
苗栗縣政府民政處生命事業科長賴木山表示,殯葬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前,縣內一些寺廟、教會等宗教團體附設的殯葬設施如公墓、骨灰骨骸存放、火化設施依法得繼續使用。
新蓮寺兼具佛寺與道教宮廟風格,廟內供奉釋迦牟尼佛及觀音娘、媽祖娘、昭君娘等神佛,其中昭君娘就是西漢「和番公主」王昭君,廟方近年為凸顯昭君娘的地位及「全台唯一」的特色,辦過「昭君娘娘祭」藝文活動,也組團去大陸參加昭君文化高層論壇。
新蓮寺兼具佛寺與道教宮廟風格,廟內供奉釋迦牟尼佛及觀音娘、媽祖娘、昭君娘等神佛,其中「昭君娘」更是全國寺廟僅見。記者胡蓬生/攝影
留言
udn 討論區
500字以內,目前輸入 0 字
共 0 則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