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 首頁
賣家刊登買家顧問免費廣告刊登

商家資訊

服務類型

案件管理

新聞中心

0180公告

送行者專業技能工作培訓班



課程代碼:100479

通俗職類:禮儀師

課程名稱:送行者專業技能工作培訓班 第01期

訓練費用:學員負擔:4728
政府負擔:27640

訓練單位:大仁科技大學
查看訓後就業績效

訓練時數:250小時

訓練位置:(907)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維新路20號

訓練時段:日間(上午及下午)

聯絡電話:08-7624002#1909

訓練日期:2017/08/14 ~ 2017/10/20

聯絡窗口:張樹德

報名日期:2017/06/01 00:00:00 ~ 2017/08/04 23:59:00

訓練性質:職前訓練

目前報名人數:41人

訓練學員數:30人

甄試日期:2017/08/08

  • 課程內容

訓練職類:殮葬、遺體防腐化妝

訓練概要:緣由:自從生誕生以後,便會隨著個人的經歷而體驗生、老、病、死的幾個階段,而死亡是生命的終結,當然面對生命的終結──死亡狀態,就需要一套非常嚴謹的「喪禮」,來協助死者及其家屬與社會,接受亡者已離開人世的事實。隨著民眾對身後事或生前契約的看法改變,殯葬業者也隨之改善,一些作法也開始透明化,公開化。本課程為參加技能檢定之基本訓練,結訓後除了積極輔導失業民眾投入就業市場外,亦會引導學員報考喪禮服務技術士檢定,取得專業技術士資格。冀望本訓練能夠培訓失業者養成第二專長,使有志於殯葬業的民眾,能夠於短時間內得最實用之就業技能,迅速投入就業職場,厚植實力增加就業機會,並且創造自我職涯的競爭優勢。
訓練目標:本課程提供有意從事送行者殯喪服務之民眾相關技能訓練,包含禮儀文化及技能操作等。另外一方面讓學員至相關機構實習,另一方面學習喪禮服務乙、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考試內容。結訓時,安排廠商進行徵才活動,使有志於禮儀服務業的民眾,能夠於短時間內取得實用並能應用之技能,投入就業職場。
就業展望:(1)從事喪禮〈葬儀〉服務之工作、(2)專責從事某一單項專業技能,如:司儀、美容化妝、會場佈置等、(3)投入殯葬人力資源公司、(4)從事生前契約之工作、(5)從事喪葬用品之開發與販售、(6)其他殮葬、遺體防腐化妝及有關人員

課程內容:(1)性別平等 (3小時)-1.性別工作平等 2.防治職場性騷擾 3.就業反歧視
(2)就業市場趨勢分析及求職技巧 (4小時)-1.分析殯葬產業就業市場現況 與趨勢 2.履歷撰寫、面試技巧
(3)勞動基準法(3小時)-教導學員瞭解勞動基準法之注意事項及新舊制之比較
(4)創業與人際溝通 (2小時)-1.送行者產業市場分析 2.通路行銷 3.財務控制 4.經營管理及介紹政府創業相關資訊 5.如何聽懂對方的話、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
(5)資訊安全管理(4小時)-隨著網路威脅增加及攻擊方式日漸複雜,衍生出許多資訊安全問題,因此規畫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認知基本教育訓練課程,為提升學員基本資訊安全領域之能力以及對個人資料保護的認知,以減少人為過失、偷竊、詐欺、濫用及誤用資訊處理設施所造成之風險。
(6)職場衛生管理與倫理(3小時)-1.工作態度與團隊合作精神 2.工作倫理與心理調適
(7)智慧行動應用 (3小時)-將智慧生活相關的基本知識與技能運用於生活與工作上,並進而引導學生對未來智慧生活領域之基本知能、多元價值與及創新視野。
(8)生死學及殯葬文化(3小時)-1.生死學基本概念 2.殯葬死亡觀 3.我國傳統喪制 4.殯葬文化介紹
(9)喪禮服務人員之專業涵養及倫理(4小時)-喪禮服務人員之專業涵養及工作態度
(10)殯葬衛生學(6小時)-殯葬衛生及環境保護之基本知識及概念
(11)台灣民間殯葬禮俗(3小時)-台灣民間各地殯葬禮俗之特色、做法介紹
(12)民法親屬繼承編(3小時)-民法親屬繼承及其他財產相關基本法律概念
(13)殯葬政策法規(6小時)-現行殯葬政策及法規介紹與瞭解
(14)宗教殯葬科儀(4小時)-佛教、道教、基督天主教之殯葬流程及相關禮節
(15)殯葬相關用品介紹(3小時)-殯葬業常用用品及使用方法介紹
(16)治喪協調與管理(12小時)-透過協調知道訴求,以隆重、肅穆、祥和協助您圓滿親人的最後一段旅程。
(17)臨終關懷及悲傷輔導(10小時)-1.臨終關懷應用練習 2.悲傷輔導應用練習 3.後續關懷應用練習
(18)喪服與喪禮(6小時)-喪葬儀式中服裝的各種意涵
(19)殯葬文書設計及撰寫(12小時)-訃聞、奠文、輓聯、輓帳之設計及撰寫
(20)溝通技巧與實務演練(12小時)-如何聽懂對方的話、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
(21)殯葬服務訂型化契約(12小時)-生前化契約範本及其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22)擇日風水解析(6小時)-擇日風水介紹
(23)誦經流程介紹(6小時)-民間信仰、佛教誦經流程介紹及實務應用
(24)遺體處理及環境保護實務(12小時)-遺體處理及環境保護實務
(25)殯葬設施與設備實務 (12小時)-殯儀館、火化場、公墓及骨灰存放設施之現況及介紹
(26)殯葬行政及資訊管理(12小時)-殯葬管理機關權責與與死亡相關作業申請流程介紹
(27)特效化妝修復技巧(9小時)-傷口的型態及潰爛製作修復
(28)實習-殮殯葬會場規劃及佈置(18小時)-1.傳統的告別式場 2.一般殮殯葬祭會場規劃設計及佈置 3.個性化會場設計與規劃 4.創新靈內堂設計
(29)實習-喪禮流程規劃設計(12小時)-佛教、道教、民間信仰殯葬儀軌程序及喪禮流程規劃實際演練
(30)實習-遺體接運、清洗、著裝(15小時)-1.遺體處理 2.遺體接運 3.清洗 4.著裝
(31)實習-司儀之專業涵養及技巧(15小時)-1.司儀的功能與工作介紹 2.司儀之涵養與動作儀態 3.司儀實際演練
(32)業界參訪 (16小時)-殯儀館、火葬場、納骨塔、墓園參訪實習

  • 參訓資格

年  齡 :15以上即可

學  歷 :不限

兵  役 :不分

其他條件 :對喪禮服務有興趣,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具特定失業者身分之參訓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訓練單位申請免繳自行負擔費用,前項人員如同時具有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之失業者身分,應優先以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身分免費參訓。

  • 錄訓方式

持推介單 :甄選錄訓(詳招生簡章或其他說明)

自行報名 :甄訓方式:以筆試口試等方式及計分計算甄試成績,並採公平公開方式辦理。
甄試作業分筆試及口試2階段,分數各占百分之五十,參加口試人數以預訓人數之2倍為原則,並依筆試測驗成績,依序選取參加口試人員。筆試及口試總成績須達60分以上使得錄訓為原則,並依筆試、口試成績計算總分及名次後,依序錄訓,如總分同分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訓,未參加筆試及口試者,一律不予入訓。
請報名者於報名期限內『親自』至推廣教育中心填具報名表並攜帶:(1)二吋照片1張、(2)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審核後影印退回)、(3)勞保局(辦事處)列印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勞保明細);或無勞保紀錄單。(申請日期為截止報名前一個月內)、(4)特定身份者需依規定另帶相關證明文件,始完成報名程序。
※請報名者按職訓課程學員負擔費用規定及身分查驗(收繳)文件規範自行判定其身份類別並備齊完整之佐證資料。

甄試方式 : 筆試,口試

權益說明 :

職前訓練各項身分別參訓權益說明:
一、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2.中高齡之失業者
3.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4.原住民之失業者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6.長期失業者
7.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8.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失業者
9.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新住民之失業者
2.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3.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4.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5.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6.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7.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8.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9.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10.逾六十五歲之失業者
11.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8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自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3.中高齡之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5.原住民之失業者
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7.長期失業者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9.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10.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11.新住民之失業者

三、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始得生效。

其他說明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逕洽承訓單位。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概述如下:報名學員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予錄訓: 1.報名班次之報名截止日尚處於前次結訓班次之訓後90日就業輔導期間。 2.開訓日前1年內曾參加本署及機關自辦、委外或補助(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且因請假、曠課時數或其他可歸責於學員事由而被退訓。 3.開訓日前2年內重覆參加相同班名之職前訓練課程(含中途離、退訓,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 4.開訓日前2年內已有2次(含)以上職前訓練參訓紀錄(含中途離、退訓,但不含遞補期限內離訓者),且於結訓後90日內均無就業效果或紀錄。但可提供開訓日前2年內確有投保勞工保險(不含職業工會、農會、漁會及公法救助關係領取津貼之保險者)之受僱事實證明文件者,不在此限。 前項不予錄訓之參訓歷史統計範圍,以參加本署及分署自辦、委外或補助(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之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專班)辦理之職前訓練課程或班次為限。 

備註 :報名地點請逕洽培訓單位( (90741)屏東縣鹽埔鄉新二村維新路20號;08-7624002#1909 ) 

本網頁課程資訊如與訓練單位公告事項不符時,仍以訓練單位公告資訊為準,恕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