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夜市業者促成艱苦人條款 嘉惠低收入戶
一群雲林夜市業者為協助清寒家庭往生者安葬,促成立院通過殯葬管理條例增訂「艱苦人條款」,此條款一日施行,立委張麗善預估全台將有16萬戶低收入戶受惠。
民國99年9月9日由經營娃娃機業者、外號「眼鏡」的陳鴻榮,結合雞排、霜淇淋、赤肉羹、鐵板燒、火鍋、串燒的6名業者,共7名發起人,成立無會址的夜市慈愛組織,未來將申請正式成立「夜市慈愛會」。
這個幫助清寒家庭往生者安葬的夜市慈愛組織,今天上午在位於虎尾鎮惠來里的雲林縣殯葬管理所召開記者會,宣布「艱苦人條款」正式施行的訊息。
發起人之一的陳鴻榮說,從成立到2日為止,來自會員及社會善心人士捐款,已幫助清寒家庭往生者1651件、殯葬費用超過新台幣6100萬元。
與會的立委張麗善表示,「艱苦人條款」從提案到2017年,歷時7年,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通過一讀當天,夜市慈愛組織會員人數剛好1314人(如今3500多人),冥冥中呼應照顧社會艱苦人「一生一世」直到善終。預估全台有16萬戶低收入戶可免付公立殯葬使用管理費。
斗六市長謝淑亞表示,雲林夜市慈愛會的善行,讓她聯想到德蕾莎修女默默行善、唐朝詩人杜甫關心寒士安居,「艱苦人條款」通過,集中資源幫助弱勢及清寒家庭,不只功德圓滿,更是功德無量。
根據5月1日正式施行的「殯葬管理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冊各款、各類之低收入戶,使用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所經營或委託民間經營、代理、代管之公立殯葬設施,免收使用管理相關費用。
根據上述條文,所謂「公立殯葬設施」,包括火化場、骨灰(骸)存放設施,至於骨灰(骸)設施免費標準,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制定。(編輯:施燕飛/李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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