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廣告亂竄!oBike被放塔位廣告 民眾不敢騎
去年全台北市清除了逾17萬張違規小廣告,不過《廢棄物清理法》只能取締公共區域張貼樹立的違規廣告,如燈桿、變電箱等,去年開出706張告發單、裁處1200元至6000元,不過廢棄物清理法罰不到交通工具的違法遊動廣告。
所以業者會用破舊機車、腳踏車長期罷占不收費的機慢車停車格或是鎖在單車架上,設置廣告看板,最近把腦筋動到14個縣市都有的共享自行車oBike上。最初是擺放簡易的廣告單張,近來變本加厲,用束帶綁死在車頭。由於民眾不願當塔位的「活廣告」,變成廣告架的oBike也就一直停放在原地。
台北市交通局說,對交通工具的遊動廣告是「原則禁止、例外開放」,北市禁止腳踏車的遊動廣告,現在無罰則但會請環保局人員清理。
至於在合法停放的汽、機車上設置廣告,目前還是灰色地帶、無法可管。不過交通局正依105年通過的台北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研擬規定,明確訂定所有車種的遊動廣告管理辦法,違者將被罰6000元至3萬元,罰鍰是廢棄物清理法的5倍。
oBike表示,確實有零星接獲熱心民眾通知或是巡車的工作人員主動發現,他們的車子被仲介等業者不當利用。他們會致電廣告主要求立即撤下,否則將收取廣告租金。以民眾檢舉的塔位廣告為例,對方非常有誠意表示會立即撤下也願意賠償,指是委託廣告公司所張貼,不知廣告公司占用共享自行車。
業者利用oBike當廣告架。記者雷光涵/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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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扯了 發表於 2018/04/19 10:33:47# 1樓仲介是台灣的老鼠屎、社會的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