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請
人
姓 名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連絡電話
身 分 證
地 址
縣 鄉市 村里 路 段 弄 樓
死
姓 名
低收入戶
死亡日期
與申請者
切 結 書
本人___________已暸解喪葬補助之相關規定,茲證明上列各欄均覈實填寫﹔若尚有其他未具名之支出殯葬費者,本人願負責分與之。以上如有不實,由本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特立此切結書為憑。
立切結書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如為未成年,應由其監護人副署簽名或蓋章)
請領喪葬補助說明
◆申請對象及方式:
1.協助低收入戶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親屬,向死亡者之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
2.協助無親屬予以殮葬之低收入戶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人,向本市殯葬管理處申請。
3.協助非核列低收入戶且無親屬予以殮葬之受保護安置市民死亡者完成殮葬程序之安置機構,向本府社會局(以下簡稱社會局)申請。
◆應備文件:申請本補助者應於低收入戶或受保護安置市民死亡三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提出申請。
1.申請書。
2.低收入戶或受保護安置之證明文件。
3.埋葬或火化許可證明。
4.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樹(灑)葬設施或海葬等相關證明文件。
5.法院檢察官或醫療院所填發之死亡證明文件。
6.申請人身分證影本、郵局或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7.由親屬申請者,應另檢附親屬關條之證明文件(如身分證、戶籍跨本、戶口名簿)。
申 請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領 據
本人_____________茲收到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核發故___________君之喪葬補助費用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無訛。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戶籍地址:
連絡電話:
金融機構(請擇一填寫)
郵 局 局號□□□□□□─□ 帳號□□□□□□─□
金融機構 ___________銀行 銀行帳號□□□□□□□□□□□─□
其領人:_________________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臺北市低收入戶及受保護安置市民喪葬補助申請書
統 一 編 號
市 區 鄰 街 巷 號
亡
者
卡 號
之 關 係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
無主故低收入戶喪葬補助費請領清冊
主辦單位:
總務課:
會計室:
機關首長: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亡者姓名
性 別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死亡日期
火葬日期
死亡地點
火葬地點
申請人姓名
電 話
住 址
補助金額
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整。
「申請低收入戶(無親屬)喪葬補助」作業流程圖
權責單位 |
作業流程 |
處理時限 |
1.收件 |
2.審查 |
3.函復申請人 |
2.1 通知補正 |
2.3駁回 |
|
2.2 補正資料 審查 |
是 |
否 |
不符合 |
符合 |
受理方式:郵寄申辦、親自申辦 總處理時限:6日(含假日/日曆日) 0 |
1. 0.5日
|
2. 2.1 4.5日 2.2 2.3 |
3. 1日 |
臺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二殯儀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