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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傳統喪葬禮儀流程

臺灣傳統喪葬禮儀流程

 項 目 喪禮儀式內容 做法及意義


 1 遺體安置 依古禮,人亡後應於大廳打水舖安置遺體,並依男左 女右,頭內腳外安置後擇日入殮。現今大都是在醫院 過世後送到殯儀館冰存,部分送回家中者,則需租用 冰櫃冰存。 親人斷氣死亡,依俗須於門口燒一紙轎(車)供靈魂 乘赴陰間,稱「燒魂轎」。今人多在醫院過世,一般 是在遺軆運回家中或運至殯儀館後,始焚燒魂轎。也 有許多人就不燒魂轎了。


 2 舉哀 變服 家人亡故,傷心痛哭,並換穿白色或黑色等素衣服, 謂之「舉哀」、「變服」。 


3 豎靈 「豎靈」即為死者設立靈位。禮俗稱人死後身體毀 壞,靈魂無所依,古禮需以亡者衣物登高招魂,此為 「復」禮,其意與今之「招魂幡」相似。另立一牌位, 給亡魂依附,此即古之設 「重」之禮,即今之「魂帛」或「神主牌」。 


4 腳尾燈 腳尾錢(腳尾紙) 腳尾飯 道教謂人死後需赴陰間報到,為讓亡者黃泉路上一路 明亮,故備「腳尾燈」。「腳尾錢」為亡魂往地府通 關過橋之資。又恐亡者挨餓,故 有「腳尾飯」之禮俗。過去均於人死亡後立即供奉, 近年來喪事多在殯儀館舉辦,腳尾燈、腳尾錢、腳尾 飯已省略或於豎靈後始為之。




 5 誦腳尾經(開魂 道教誦「度人經」,為引領亡魂到陰間(開魂路), 路) 並有拔度亡魂之意。 佛教則誦「彌陀經」,是期盼亡靈一心專念向佛,往 生淨土。


 6 帷堂 闔扉 示 喪 依禮俗,家有喪應半掩門扉(闔扉),以白布圍水舖 (帷堂),並在大門貼白紙示喪(如「嚴制」、「慈 制」或「喪中」)。


 7 拜飯(奉飯、捧 飯) 依古禮於大殮後,事死如事生,早晚應奉飯。 唯今人遺體大都冰存殯儀館,至出殯前夕或當天上午 才舉行大殮。因此,除少數「打桶」外,一般都提前 至死亡後翌日即行奉飯。 


8 報白 母喪,長子或長孫應親赴母舅家報喪,稱「報白」。 父喪,則應向家族宗長、伯、叔等報喪。今人大都以 電話通知聯絡。


 9 居喪成服 喪服(孝服) 孝章(孝誌) 依古禮於大殮後,喪家日常生活如吃、穿等都與平常 不同,尤其在穿著上,須依與亡者之關係改穿喪服(五 服制度),行「成服禮」稱「居喪成服」。今為亡者 初著喪服(孝服),是謂「成服」。而在喪服之外, 另有「孝章」或「孝誌」佩帶於手臂或髮際,稱為「帶 孝」,表示家有喪事。 


10 治喪協調 今人喪禮概由禮儀社之專業人員負責處理,各項儀式 細節、物品與服務人員,均須協商討論並議定價錢。 此一部分在現代喪禮中極為重要,家族成員應共同參 與。


 11 擇日 擇地 一般人篤信行事時辰與方位風水之吉凶關乎一家之 興衰,因此喪事各種重要儀節,如入殮、移柩、發引 等均需請人選擇吉日良辰,即「日課表」。 擇地是選擇埋葬吉地,今人多行火化,火化後骨灰一 般安置在靈骨塔,並依亡者生肖坐向選擇吉位。


 12 訃聞 依古禮於大殮、成服之後,停靈在堂待葬時,應遍訃 親友。今人大都於出殯日才舉行大殮,因此於出殯日 選定之後,應即印製訃聞,訃告諸親友。「訃」之意 為報喪;「聞」為與聞。


 13 做七(做旬) 傳統喪禮受佛教「輪迴」及「十殿閻王」等說影響, 而有「做七(做旬)」之俗。自死亡之日起,每七天 需祭拜亡魂,直至七七四十九日止。「做七(做旬)」 之俗已有千餘年,是佛教 影響中國喪禮最深遠者之一。 


14 禮堂佈置 於出殯前一日搭棚佈置禮廳,舉行各種出殯奠祭儀 式。今人多於殯儀館租禮廳舉行告別儀式。 


15 法事 功德 過去喪俗,葬前要作功德,延請僧道誦經禮懺,目的 是超渡亡魂,普渡孤魂野鬼。 


16 小殮 「小殮」是為亡者穿衣服,而依禮俗,先要行「乞水」 儀式,為亡者「沐浴」,然後「更衣(襲)」、「化 妝」、「飯含」、「辭生」、「放手尾錢」等。


 17 大殮 「大殮」是為亡者入棺、蓋棺之儀式,即所謂「入木」。 「大殮」後稱「殯」,謂亡者已成賓客矣。 


18 移柩(轉柩) 遺體入殮後,棺木稱為「柩」。「移柩」是出殯前, 把靈柩移出庭外,或稱「轉柩」,是整個出殯告別儀 式的開始。


 19 家祭(奠) 公祭(奠) 拈香 出殯前舉行的奠祭儀式,先由子孫、後按與死者親疏 關係之外戚,族人先後奠祭,是為家祭(奠)。家祭 (奠)後由死者朋友拈香奠祭,今人交遊廣闊,大都 於家祭(奠)後行公祭(奠)儀式,由外賓弔唁致祭 。


 20 瞻仰遺容 封釘 遺族瞻仰亡者最後遺容後蓋棺,並行「封釘」禮。父 喪由伯、叔封釘;母喪由母舅封釘。 封釘古時隱含有驗屍之意義,謂亡者沒有遭到配偶或 子女之凌虐或陷害而冤死。 


21 發引 辭客(謝 客) 發引是引導出發,即出殯之意,把靈柩運送至墓地埋 葬或火化場火化。而喪家在半途停棺辭謝送葬之親 友,稱「辭客(送客)」。


 22 火化 安葬 火葬則是在火化場火化;土葬則在墓地掩埋。 


23 晉塔 今人大都行火葬。遺體火化後骨灰以罈貯存,陳放於 靈骨塔。一般晉塔時,除備祭品祭祀亡者外,也要祭 拜土地公(猶如土葬要祭墓,也要拜后土)。 


24 返主 安靈 葬畢奉神主(魂帛)以歸,即古之所謂「送形而往, 迎精而反」之意,是為「反主」。而為神主(魂帛) 安位祭祀,稱為「安靈」。 


25 巡山 完墳 葬後數日,子孫親至墳前巡視,檢查一切是否妥當, 是為「巡山」。而墳墓建造完成,擇一吉日到墓地祭 拜,稱為完墳」。惟今人多行火葬,已無巡山、完墳 之禮。


 26 百日 人死亡後第一百日舉行之祭祀儀式,應舉哀。 


27 對年 人死亡後一周年舉行的祭祀儀式,即古喪禮之「小祥」 (兩周年稱「大祥」),應舉哀。 


28 三年 依古禮父母之喪要守喪三年(27 個月),唯今人僅於 喪滿周年後,擇期舉行「三年」祭祀,即古之「禫」 禮,表示仍遵守「三年之喪」之禮。


 29 除靈 合爐 「三年」之後,表示服喪期滿,喪禮結束,一切作 息恢復平常。擇一吉日把亡者靈位除去(除靈),神 主(魂帛)燒化,亡者名字寫入祖先牌位,並把些許 香灰放入祖先香爐之中, 從此與歷代祖先合祀,稱為「合爐」,即古之「祔」 禮。 「除靈」有於百日後行之者(泉州人),有三年後始 行之者(漳州人)。


30 慎終追遠 每年清明節、忌日掃墓祭拜、追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