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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0公告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所 編製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所 編製
S E R V I C E
目 錄
S E R V I C E
服務理念
前言
認識殯葬所
我們的服務
革新作法
設施使用篇
火化申請
多元葬法申請篇
納骨堂(塔)申請
海葬
樹、灑葬
聯合奠祭
志工召募
願景
01
02
0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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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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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熱心、以客為尊、加值服務
將心比心、視民如親、主動關懷
心誠意敬、感同身受、真諴相待
服務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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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E R V I C E
殯葬管理條例自九十一年七月公布施行,提供較以往更多元、
更開放、更有制度的喪葬方式及殯葬管理,其目的即期望創新
殯葬服務,以提昇個人尊嚴及國民生活品質。
本所為殯葬服務業管理執行機關,並提供完善殯儀館、火
化場及公墓、納骨塔服務高雄市及外縣市市民。為建構超優質
的殯葬環境,展現高水準的服務品質,近年來持續改善設施,
如規劃中國傳統景觀園區,設置中、英雙語標示,以營造古典
與現代兼蓄的治喪場所;陸續汰換符合環保標準的火化爐機組
及加裝廢氣排放處理設備,以達成零污染目標;另設立單一窗
口簡化申請手續,成立志工團協助民眾辦理洽喪事宜,為無姓
名及清寒低收入戶之往生者,舉辦聯合奠祭,無一不為落實以
民為尊的服務理念而努力。
此次因應殯葬法規新制實施,除制定本市殯葬管理自治條
例,相關申請手續亦略為調整,為讓您明瞭適用新制後申請使
用公立殯葬設施所需的注意事項,特重新編制本手冊,您想知
道的殯葬資訊皆可從本手冊獲得解答,亦期望我們的努力能獲
得您的支持與肯定。
前 言
2
3
認識殯葬所
(一)本所沿革
(二)組織編制
本所前稱「市立殯儀館」,於民國59年10月成立,設置於
十全路與中華路交接處即現今博愛訓練中心現址。受市府
社會科監督,編制員額僅5人。隨時代變遷,人口遽增,
原有簡陋設施已無法滿足民眾需求,市府有鑑於此,於民
國68年擇定在本市三民區覆鼎金山麓規劃營建新殯儀設施
,至民國71年4月興建完成,民國81年9月本所為加強為民
服務,興建完成服務中心大樓,88年完成新冷凍大樓,成
立完善殯葬專區。為配合殯葬管理條例之規定修訂組織規
則,自92年1月1日起改隸民政局,續提供市民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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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業務職掌
◎文書業務。
◎檔案管理。
◎出納業務。
◎研考業務。
◎庶務財務管理。
◎技工、司機、工友之管理。
◎環境衛生維護。
◎機械及水電設施之維護。
◎公墓埋葬管理。
◎公墓規劃、設計、美化、遷建。
◎納骨塔(堂)管理使用。
◎殯儀設施管理。
◎火化場設施管理。
◎殯儀服務業管理。
◎服務喪家處理一般殯儀事項。
◎無名屍體埋葬。
第一組
3816316
3816319
第二組
3811592
3954622
第三組
3817740
3817797
5
認識殯葬所
(四)服務方式
●服務中心
●安樂堂(納骨塔)
●深水山墓區
●旗津墓區
(1)位置: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2)總機:(07)3816316、3816319、
3817748
(3)傳真機(07)3975993
(4)網址:http://w4.kcg.gov.tw/~binjanso/
(5)e-mail 信箱:binjanso@kcg.gov.tw
(1)位置: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2)專線:(07)3858843
(1)位置:高雄縣燕巢鄉深水村深水4巷77號
(近高雄市仁愛之家)
(2)專線:(07)6152424
(1)位置:(近旗津區25淑女墓)
(2)專線:(07)571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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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務時間
例假日值班人員受理申請案件
每月第二、四週的星期一公休
國定假日、選舉日放假
星期一公休
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星期一公休
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星期一公休
星期六、日照常上班
服務時間
08:00~12:00
服務中心 13:30~17:30
AM
PM
全年無休
每日24小時服務
08:00~17:30
冷凍室、
停柩室
火化場
深水山墓區
旗津墓區
安樂堂
地點
08:00~12:00
13:30~17:30
08:00~12:00
13:30~17:30
08:00~12:00
AM
PM
AM
PM
AM
PM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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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殯葬所
(六)本所位置圖
公車路線:
高雄市公車53號線,本館路站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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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墓區
25淑女墓
第二
墓區
公墓管理站
納骨塔
第三
墓區
海生館
第四
墓區
中洲二路
旗津三路
旗津國中
加油站
仁愛
之家
軍人公墓
軍人公墓
楠梓↑ 旗楠公路↓ 旗山
慈暉塔
管理站
靜和醫院
公車路線:高雄客運308號高雄旗山線
烏山巷站下車(近靜和醫院)
深水山公墓
旗津墓區
自行開車:由過港隧道經中洲二路地藏王廟對面
公  車:公共汽車管理處前鎮站號車於海生館站下車
旗津輪渡站號於地藏王廟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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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殯葬所
開放時間:每日7:30─12:00AM
(七)替代道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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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闢設民眾等候區,提供典雅桌椅及當期書報雜誌,
並裝置冰熱溫三用RO飲水機,使辦公場所充滿居家
氣氛,給予洽公民眾賓至如歸感覺。
(二)服務中心中庭種植蒔令草花,營造綠化空間,於原
休息區磁磚座椅檯面,舖置實木木板,創造溫韾感
受,規劃藝文畫廊,並定時播放輕柔音樂,提供民
眾貼心感受。
(三)服務中心闢設VIP頂級家屬休息室,擺設舒適沙發
、坐臥躺椅,提供午間申辦民眾舒適休息場所。
(四)開放場地提供民眾免費停車,劃設大面積停車位及
寬暢出入動線,方便民眾停放及駛離。
(五)規劃無障礙通道、廁所、停車位、電梯等設施提供
殘障民眾無障礙環境。
(六)完成寄棺室粉刷工程,增設電風扇,安裝福字及永
字禮堂輓聯專用鐵架及投射燈,提昇服務品質。
(七)陸續汰換火化爐及購置現代化骨灰處理設備,提高
服務效率。
(八)完成後勁納骨塔內外部整修工程,並配合地政處進
行週邊環境綠美化,維護當地居民生活品質。
(九)加裝所區戶外監視設備,二十四小時維護民眾財物
及設施安全。
優質環境─
提供友善、溫韾、安全、明亮的洽公場所
我們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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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服務
完善措施─便捷、效率、  化的優質服務
(一)服務中心大廳入口地面以不同顏色標示服務動線,
並於櫃台掛置最新中、英文標示之殯儀設施位置圖
及輔以點字說明,製作各組室職掌業務說明標示,
營造親善、無障礙空間,民眾並可迅速、明確洽辦
業務。
(二)櫃台各單一窗口標示承辦人員與代理人名牌,附申
請書填寫範例,另設志工服務站,親切協助民眾申
辦殯葬業務。
(三)開辦假日服務,輪值員工受理民眾申請殯儀設施訂
租,改善民眾集中周一上班申辦等候時間,民眾可
及早完成印製訃聞等葬儀準備。􀀁
(四)開辦單一窗口,遺體冷凍、停棺、禮廳訂租、火化
、公墓、納骨塔位使用、規費減免等項業務均可於
任一窗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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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簡化申請表格,將火化許可證申請書、切結書、
租用禮廳申請書與殯葬設施使用申請書等4種合
為一張申請表單,並授權由單位主管決行核發,
簡化行政流程。
(六)網站可下載殯葬設施、公墓、納骨塔申請表單,
並查詢殯葬設施使用動態,預訂禮廳日期,節省
民眾往返時間。
(七)編印年度為民服務行事曆,明列火化場、公墓管
理站、公休日期,置於櫃台供民眾索閱,免除民
眾與業者電話查詢時間。
(八)服務中心、寄棺大樓設置意見箱,及建置首長電
子信箱,設置0800-000-933申訴服務專線,對申
辦案件民眾問卷調查,瞭解民眾對設施環境、服
務態度滿意度,作為業務興革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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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作法
(一)擴大線上服務功能,申辦手續e點靈
二)首創網路告別式,滿足遊子遙祭情
三)繳款書繳費,維護民眾財產安全
(


建置二期殯葬資訊系統,增加線上申辦及預訂殯
儀設施、網路祭拜功能,提供超值服務。
本所體貼遠道民眾,結合網路視訊,將告別式現
場動態經由架設之攝影機上傳至網路,只要至本
所申請密碼即可隨處逕行上網觀看祭拜
(請洽本所第三組)。
開辦繳款書繳費,民眾可持本所開具之繳款通知
書就近於高雄銀行繳費,免除身懷大筆現金之壓
力,提供多一種選擇方式。

(四)開辦網路民意論談,建構輿情交流平台
為建構與民眾互動環境,本所特增網路民意論談
功能,提供更便捷的建言管道。舉凡民眾有關殯
葬業務諮詢,興革意見及經驗分享均可上網暢所
欱言,不受時地限制,本所並由專人負責蒐集每
日留言分案列管,並迅速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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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色設施指示牌,營造親善雙語環境
(六)吉日治喪免煩擾,替代道路一路跑
摒棄傳統路標素色基調製作思維,將本所所區配
置及道路指示以彩色及燈箱設計,除發揮導引效
果,夜間有如燈光藝術,清除民眾對殯儀館刻板
印象。
為徹底解決本所吉日週邊交通擁塞問題,本所結
合都市發展局拓寬金獅湖風景區暨中區資源回收
廠間聯外道路,並協調中區資源回收廠每日上午
7:30-12:00 間開放資源回收車專用道,民眾
可經由本路段直達高速公路另一側之明誠路,提
供順暢無阻的交通動線。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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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使用篇
1.運屍車2部。
2.冷凍室11間,225箱。
3.入殮室18間。
4.停柩室96間。
5.禮廳17間:
包括特種1間─景行,座椅720位;甲種2間─景
福、景德兩廳,座椅280位;乙種4間─永字堂,座椅80
位;丙種5間─福字堂,座椅60位;另在火化場停車場
旁設置丁種慈字堂5間專供作法事之用。
6.家屬休息室及會議室。

殯儀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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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手續
1.單一窗口受理
屍體冷凍申請
2.登記管理
3.屍體冷凍
4.領屍出庫
5.冷凍費收繳


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殯葬設施使用
申請書
屍體冷凍
申請項目應備文件處理程序注意事項


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殯葬設施使用
申請書
1.單一窗口受理
屍體化粧入殮
室申請
2.屍體化粧入殮
3.規費收繳
入殮室
租用
1.單一窗口受理
靈柩寄存申請
2.登記及通知停
柩。
3.靈柩移出
4.規費收繳


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殯葬設施使用
申請書
停柩室1.嚴禁空棺
佔用,設
靈堂作法

2.布幔、花
圈等易橪
物或大型
禮儀用品
禁止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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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使用篇
(二)收費標準
申請項目應備文件處理程序注意事項
1.單一窗口受理
禮廳及冷氣使
用申請
2.核准使用登記
3.規費收繳
4.使用後之禮
清理


換禮廳需五日
前辦妥


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殯葬設施使用
申請書
禮及冷
氣租用

1.單一窗口受理
家屬休息室申

2.核准使用登記
3.規費收繳
家屬休
息室
1.單一窗口受理
家屬會議室申

2.核准使用登記
3.規費收繳
家屬會
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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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運屍體以10公里為基
數,超過部份,每公里
加收30元。
2.申請使用往生室祭拜設
施以8小時為限。
3.入殮室每次以2小時為限
,其超過部份,每小時
以300計收。
4.亡者設籍外縣市者使用
禮廳設施,加收百分之
五十規費。
5.禮廳每次使用場次、時
間如下:
(1)特種禮廳(一間):
第一場Am :
08:00-12:00
第二 場Pm :
13:30-17:00
(2)甲種禮廳(二間):
第一場Am :
08:00-11:00
第二 場Pm :
12:00-16:00
接運屍體
往生室
冷凍室
停柩室
入殮室
神主牌位
禮廳場地
禮廳空調
特種
甲種
乙種
丙種
丁種
特種
甲種
乙種
丙種
丁種








1500元
600元
450元
500元
600元
200元
6800元
4500元
2300元
1800元
1200元
2700元
2300元
1800元
1400元
800元
項  目 單位 金額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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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施使用篇
項  目 單位 金額說    明
(3)乙、丙、丁種禮廳(四
、五、五間):
第一場Am :
08:00-11:00
第二 場Am :
11:30-14:30
第三場Pm :
15:00-17:30
6.使用舊有辦公室做禮廳
,比照丙種禮廳收費。
7.家屬住宿使用時間,自
當日PM12 :00至隔日
PM12 :00。
8.使用會議室每次以4小
時為限,如須繼續使用
,應於繳納規費後使用

9.會議室每日開放時間自
AM08 :00至PM17:00。
600元
450元
300元
500元
200元
六人房
四人房
二人房
甲種
乙種
家屬往宿
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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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睦鄰及關懷弱勢措施
1.免費使用:
(1)設籍本市三民區本元里、本館里、本和里、鼎金
里、 鼎西里及高雄縣鳥松鄉大華村之亡者。
(2)設籍或駐防本市之現役軍人因公殉職者。
(3)本市公教人員因公殉職或其他對國家民族有特殊
貢獻者。
(4)本市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或仁愛之家公費家民死
亡者。
(1)本武里、寶珠里、本文里、灣利里、灣勝里、灣
子里、灣愛里、鼎泰里、鼎中里、鼎強里、鼎力
里、鼎盛里等12里之亡者減半收費。
(2)設籍本市未列入低收入戶,經檢附國稅局出具之
所得等相關資料足以證明生活窘困者。
(3)因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原因致死者。
(4)檢察官因偵查需要暫不殮葬者。
符合以上(2)至(4)項者依核准內容減免收費。
2.減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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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申請
(一)申請手續
檢附文件:
1.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書。
2.申請人身分證
影印本及私章

至火化場登記火化
核發火化許可證明
收件
審查
(二)收費標準
亡者設籍本市及高雄縣鳥松鄉大華村者免費使用火化場
設施。
(三)睦鄰措施
本所火化場面積平方公尺,備有火化爐座,平均
每具屍體火化時間為至分鐘,每日最大作業容量
具。另備有環保金爐二座,每小時焚燒紙錢約斤。
1,985 18
80 90 90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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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葬法申請篇
檢附文件:
1.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書。
2.申請人身分證
影印本及私章

完成
填寫申請書表
繳費
公墓
本所管理之公墓計有四處,使用總面積並計為124.5公
頃。由於民眾已收受火化觀念,火葬業務增加,目前每
月申請使用墓地件數已有逐年減少趨勢。
1.覆鼎金公墓
2.深水山公墓
3.旗津公墓
位本所後方,面積28.33公頃。該墓區因年代久遠早已
飽和,七十四年已公告停止使用。
位燕巢交流道附近,面積89.84公頃。該
墓區闢建有32個墓園,均極為整齊美觀,開發已近飽
和。
面積5.99公頃。已辦理更新四公頃,墓園整齊並予綠化
編號,堪稱公園化之示範公墓。
(一)申請手續
23
(二)收費標準
使用項目
(三)睦鄰措施
設籍本市旗津區之亡者,使用旗津公墓減半收費。
設籍高雄市燕巢鄉之亡者,使用深水山公墓比照本市市民
收費。
面積
(平方公尺)
金額
(新台幣)
備  註
二坪墓基
三坪墓基
四坪墓基
6.6
9.9
13.2
30000元
60000元
90000元
亡者非設籍本
市者,使用本
市公墓加收
50%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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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公立納骨堂(塔)計有3區8座,提供塔位數共計32584
位;為服務民眾,每座納骨堂(塔)均有派駐管理員管理。
包括安樂堂及鼎金2座。鼎金納骨堂為地下一層,地
上二層之建築,總塔位2,777位。安樂堂為地下一層,地
上三層建築,總位數計13,135位。該二塔因接近市區,
交通方便,目前存放數均趨近飽合。
位旗津公墓區,分為旗津港建、自建及七層納骨塔
三座。旗津港建納骨塔係高雄港捐贈,為地下一層,地
上二層建築,可容納位數計7,506位。旗津自建納骨塔建
築型式同上,可供數計3,121位。七層納骨塔為地下一層
,地上七層建築,總供應數1,477位,惟因年代已久,設
施老舊,基於安性考量,已停止入塔申請。
位於高雄縣境內,包括慈暉及慈恩二塔,均為地上
二層建築,塔位數分為3,952位及616位。
位海洋大學附近,計2,296個塔位。該塔因配合高雄
市政府地政處辦理區段徵收將行拆除,目前已停辦入塔
申請。
1.覆鼎金納骨堂
2.旗津納骨塔
3.深水山納骨塔
4.後勁納骨塔
納骨堂(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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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費標準
檢附文件:
1.死亡證明書或
相驗屍體證明
書。
2.申請人身分證
影印本及私章

完成
填寫申請書表
繳費
(一)申請手續
1.亡者設籍本市者,
依表列金額收費,
非設籍本市者,加
倍收費。
2.進放骨骸(生骨)者
,除依前項收費外
,一律按表列金額
再加收百分之五十
規費。
3.暫寄靈骨(神位)以
3日為限。
12000元
24000元
21000元
18000元
15000元
12000元
9000元
6000元
300元
位次
位次
位次
位次
位次
次位
位次
位次

地下室
地上一樓
地上二樓
地上三樓
地上四樓
地上五樓
地上六樓
地上七樓
暫寄靈骨(神位)
使用項目單位備   註
納骨堂(塔)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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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睦鄰措施
1.亡者設籍本市三民區本元里、本館里、本和里、鼎金里
、鼎西里者,使用本市安樂堂、鼎金納骨塔塔位減半收
費。
2.亡者設籍本市旗津區南汕里、北汕里者,使用本市旗津
納骨塔塔位減半收費。
3.亡者設籍高雄縣燕巢鄉深水村、橫山村者,使用本市深
水山納骨塔,比照本市市民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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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葬
(一)申請手續
本所為節省土地資源宣導海洋首都理念,善用海洋資源
積極倡導實施海葬,於86年全國首創頒布「高雄市海葬
實施要點」。舉行海葬須經亡者以遺囑或其直系親屬、
配偶同意始得為之且基於環保、港口船隻作業安全與民
眾忌諱心理,限定於8海浬以外實施骨灰拋灑。
申請人自行雇船至
8海浬外拋灑骨灰
檢附文件:
1.火化許可證。
2.申請人身分證
影印本及私章

核發海葬許可證
填寫申請書表
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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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灑葬
本所已編列94年度預算,選定高雄縣燕巢鄉深水山墓
區闢建1300坪、可供1600位之樹灑葬輪葬專區。專區
內將規劃刻篆亡者姓名的精美大理石牆面,並有供祭
祀者懷古追思之涼亭、遊園步道。美麗藍圖已建構,
期待您的支持與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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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服務業申請許可(備查)事項及應備文件
申請者類別申請事項應備文件代號
申請新設殯葬設施經營業
(JZ99141)公司
申請新設殯葬設施經營業
(JZ99141)商號
申請新設殯葬禮儀服務業
(JZ99151)公司
申請新設殯葬禮儀服務業
(JZ99151)商號
他業公司申請經營殯葬設
施經營業(JZ99141)
他業商號申請經營殯葬設
施經營業(JZ99141)
他業公司申請經營殯葬禮
儀服務業(JZ99151)
他業商號申請經營殯葬禮
儀服務業(JZ9915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
日前已登記殯葬場所開發
租售業(H701030)之公
司或商號,申請經營殯葬
設施經營業(JZ99141)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一
日前已登記殯葬服務業(
Jz99040)之公司或商號,
申請經營殯葬禮儀服務業
(JZ99151)
其他法人申請從事殯葬設
施經營業
其他法人申請從事殯葬禮
儀服務業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三十八
條第二項跨直轄市、縣(
市)營業
設立許可
備查
經營許可
1、2、3、5、9、10、
11、13
1、2、4、6、9、10、
11、13
1、2、3、5、9、12、
13
1、2、4、6、9、12、
13
1、2、3、7、9、10、
11、13、14、17
1、2、4、7、9、10、
11、13、14、17
1、2、3、7、9、12、
13、17
1、2、4、7、9、12、
13、17
1、2、3(或4)、7
、8、9、10、11、13
、14
1、2、3(或4)、7
、8、9、12、13
1、2、9、10、11、
13、14、15
1、2、9、12、13、
15
1、7、13(無營業據
點者免附)、16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設立許可
備查
經營許可
備查
S E R V I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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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書一式二份(載明應備之文件)。
2.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委託代辦者應加附代理人身
分證影本及委託書)。
3.公司負責人、董事名冊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4.商號負責人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合夥者應加附合
夥契約。
5.經濟部核准保留公司名稱預查表影本。
6.直轄市、縣(市)政府登記商號名稱預查表影本。
7.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8.加入殯葬服務業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或相當證明文
件影本。
9.營業之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
10.經當地主管機關核准之殯葬設施設置及啟用證明影本
(經營人非殯葬設施設置申請人或所有人時,應加附
該殯葬設施設置申請人或所有人同意使用證明文件正
本)。
11.殯葬設施配置圖說,內容應敘明主要設施之名稱與數
量、分布相對位置以及最大容量或提供服務量能。
12.殯葬禮儀服務能力說明書,內容應包含組織部門分工
、主要服務項目、服務流程說明、人力配置及主要設
備機具等。
13.營業據點產權證明文件影本。營業據點所有權非屬申
請人所有者,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規定提供。
14.依殯葬管理條例三十二條設立之管理費專戶開戶及存
款證明文件。
15.其他法人應備文件:
(1)主管機關核發之立案證書。
(2)法人章程。
(3)法人代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有選任董事者應
另附董事名冊。
16.經主管機關設立許可經營殯葬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17.變更所營事業登記預查申請表。
應備文件代號說明
31
高雄市殯葬服務業相關公(工)會
S E R V I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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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推廣社會教育、匡正禮俗、倡導節葬、環保
觀念,結合民間資源辦理聯合奠祭,並鼓勵
一般市民報名參與,藉以安亡者之靈,慰生
者之心,提昇殯葬文化。
(二)資格:1.設籍本市低收入戶、仁愛之家公費家民、
社會局輔導安養者。
2.地檢署函示特殊案例者及本市發現之無名
屍體。
3.一般民眾。
(三)減免項目:1.符合第(二)─1、2項資格者,殯儀設
施使用及納骨塔位全免。
2.一般民眾免收禮廳使用費。
(四)意者請洽本所第一組(07-3816319)。
聯合奠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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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工召募
您有滿腔熱血無處施展嗎
您有豐富愛心無處發揮嗎
別懷疑,就是您
殯葬所志工團竭誠歡迎您的加入
(一)參加資格
據有服務熱忱,不計任何報酬志願協助本所執行
各項服務者。
(二)訓練及福利
志工因業務需要,應參與職前及在職訓練。另有
聯誼會、慶生會、車馬費及其他多項福利。
(三)意者請洽本所第一組(07-3816319) 。
願景
一、宣導殯葬新觀念,推廣多元葬法
二、積極更新爐具,改善空氣污染
高雄地區都市發展迅速,人口不斷湧入,墓地已不易尋得
。為鼓勵民眾減少土葬情形,本所除持續推動符合海洋首都特
性之海葬以外,94年度更將委請工程顧問公司於深水山墓園規
劃一個具有時代感、藝術化及輪替性的樹葬及灑葬專區供民眾
選擇,並將推行「除葬制度」,限定土葬年期,屆期配合上開
方式回歸自然,讓晦暗的喪葬處理也能脫胎換骨,添具時代新
意。
為改善火化過程中產生之黑煙對空氣之影響,本所現有18
座火化爐,已陸續汰舊換新其中13具為具現代化電腦控制機組
,預計 3 年完成全部更新。另爭取獲得環保局空氣污染防制基
金補助,計畫自93至96年間逐年設置符合環保規定之廢氣排放
處理設備,配合定期檢測,為改善空氣品質,營造清淨港都戳
力邁進。
S E R V I C E
34
S E R V I C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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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景
三、建立e化系統,強化便民服務
四、加強員工教育,提昇員工素質
五、研發多元繳費,迎合時代潮流



加速辦理殯葬資訊系統開發,開放火化線上預約功能,
透明殯葬作業,申辦民眾可立即獲知進爐次序及時間,節省
等待時間;建置無障礙網頁,上網查閱、申辦及下載相關服
務資訊,一目了然;動態更新網站內容,登錄最新殯葬訊息
,滿足民眾知的權利。
持續鼓勵員工積極參加為民服務相關課程,培養為民服
務觀念,藉由意見交流、經驗分享,標竿學習,凝聚全體員
工共識,提昇服務品質;籌辦內部法治講習,灌輸公務人員
應有的道德操守,及收取不當饋贈所涉之法律後果,使員工
由內心自覺反省,付諸實行拒收紅包,樹立廉潔公正殯葬新
形象。
繼開辦繳款單繳費方式深獲民眾認同後,本所刻研擬提
供信用卡、網路付款等便捷措施,以順應無貨幣時代,保障
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高雄市政府民政局殯葬管理所
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電話:07-3816316 傳真:07-3975993
E-mail:binjanso@kcg.gov.tw
http://w4.kcg.gov.tw/~binjanso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