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新北市政府殯葬處墓政管理課複姓歐陽、陳姓等7名承辦課員,涉嫌收賄數十萬元包庇殯葬業者,護航未依規定申請土葬、修墓的業者;台北地檢署今兵分33路大搜索並約談29人,全案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方向偵辦;檢方獲報,不肖殯葬業者為避人耳目,還在墓碑上塗黑漆,遮掩設立日期,民俗專家表示,此舉對先人大不敬,恐連累後代子孫。
民俗專家、中和受鎮宮宮主翁敏杰今天受訪表示,墓碑就如同先人的眼睛,一般墓碑上的字,有分紅字或金字,紅字代表吉利,金字通常是家族墓或先人生前曾當官,才會使用金字。
翁敏杰表示,不肖殯葬業者為避人耳目,在墓碑上的設立日期塗上黑漆,黑色象徵不吉利,此舉形同遮住先人的眼睛,是對先人的大不敬,其後代子孫恐因此遭牽連走衰運。
檢方獲報,104年9月至今年3月間,台北市及新北市政府的殯葬處承辦課員涉向殯葬業者收賄,以每案收賄1萬元至3萬元不等金額,替未依規定申請土葬及修墓的業者護航,故意不開罰,不法案件共20多件。
檢方查出,不法殯葬業者進行土葬或墳墓修繕期間,為避免遭同業檢舉,會故意在墓碑上塗黑漆,掩飾墓碑的設立日期;20多件未依規定申請的修墓案,多集中於台北市陽明山公墓及位於木柵的富德公墓。
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包括土葬、遺骨起掘(撿骨)、墳墓修繕等,若未經墳墓所在地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機關核發起掘許可證明,不得起掘;違反規定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