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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殯葬區回饋金剩一年 西屯五里里長促修法

〈中部〉殯葬區回饋金剩一年 西屯五里里長促修法

2017-03-22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依據「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的落日條款,明訂市府將在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停止發放西屯區十三公墓納骨塔附近五里的回饋金,市議員陳淑華與多位里長昨日表示,一旦停發,里內建設受影響,首當其衝便是監視器的維護,陳淑華更呼籲市府取消落日條款,讓里的建設經費有著落。

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長陳志銘表示,原本有回饋金的自治條例是在縣市合併前訂定,但縣市合併後,全台中市有一百七十八座公墓,基於平等,才於一○一年修正該自治條例,訂定一○八年一月一日停發的落日條款,若取消落日條款,唯恐其他公墓附近的里也會要求比照,但市府回饋金有限,基於平等,才會有落日條款。

「台中市公立殯葬設施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訂有落日條款,指公墓內納骨塔的回饋金將於一○八年一月一日起停發,受影響的有西屯區林厝里、福雅里、福安里、福和里、福中里,還有神岡區的圳堵里、圳前里、新庄里。

西屯區福安里長張清和、福和里長李鳳珍及福中里長廖阿月向市議員陳淑華陳情,指回饋金一旦停發,里內監視器第一個受到影響,三人皆表示,監視器需要維護費,都靠回饋金支付,一旦停發,屆時將要四處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