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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0公告

2018中國大陸殯葬條例大修法

新華社北京9月7日電(記者 羅爭光)已經實施了21年的《殯葬管理條例》將迎來首次大修。民政部7日公布的《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提出,國家建立基本殯葬公共服務制度,提供遺體接運、暫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態安葬等基本殯葬服務,實行政府定價並動態調整。

根據徵求意見稿,此次條例修改旨在加強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規范殯葬行為,滿足公民殯葬需求,維護逝者尊嚴和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

針對殯葬設施管理,徵求意見稿規定,嚴格限制公墓墓位佔地面積、墓碑高度和使用期限。安葬骨灰的獨立墓位佔地面積不得超過0.5平方米,合葬墓位的佔地面積不得超過0.8平方米。安葬遺體的墓位(含合葬墓位),佔地面積不得超過4平方米。墓碑高度不得超過地面0.8米。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價格實行政府定價並動態調整。經營性公墓的墓位用地費和維護管理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針對殯葬服務管理,徵求意見稿規定,殯葬服務機構開展殯葬服務,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巧立名目,不得誤導、捆綁、強迫消費,不得限制使用自帶的合法喪葬用品。殯葬服務機構開展殯葬服務活動,應當與遺屬訂立書面服務合同,出具合法結算票據。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因擅自興建殯葬設施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違法興建殯葬設施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喪事活動違反相關規定甚至違法的,將依法受到懲處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公眾可在2018年10月7日前通過民政部網站、指定電子郵箱和信函等方式,對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